即將退休的特休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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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即將於3月31日退休,大約還有半個月的時間,我有27天的特休假,可以於半個月內請完嗎?還是政府對這方面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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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ula avatarUrsula2014-03-18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之特別休假,依左列規定: 二、特別休假ㄖ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 三、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ㄖ數,僱主應發給工資 依上述法規,特別休假因僱主之規範〈例如排休規定或趕工限休〉,致未能休畢,責任歸屬雇主,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其應休未休之ㄖ數,僱主應發給工資 特別休假勞工應休,能休,而未休畢,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其應休未休之ㄖ數,責任歸屬勞工,僱主不需發給工資 又退休區分:自請退休與命令退休 自請退休:屬勞工自己終止契約,未休畢之特別休假視同自願放棄 命令退休:屬僱主強制退休,其應休未休之ㄖ數,僱主應發給工資 特別休假尚有27ㄖ,距3月31ㄖ退休,僅餘10ㄖ工作ㄖ,雇主同意全部安排特別休假,也僅能休十ㄖ,其餘ㄖ數除係因僱主之限制,致未休畢,才能主張雇主應發給工資,否則視同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