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狀況如下:
因與前女友發生感情糾紛,分手後因為對方覺得事情沒處理好,
導致前女友揚言要去他上班的地方鬧,
要使得他工作不得安寧甚至被迫離職。
若是真的發生此種狀況,除了積極蒐證之外,
在法律上有沒有什麼法條是可以告對方的呢?
Ps: 不清楚他們的狀況是怎樣,只是單純問問法律上可以怎麼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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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與前女友發生感情糾紛,分手後因為對方覺得事情沒處理好,
導致前女友揚言要去他上班的地方鬧,
要使得他工作不得安寧甚至被迫離職。
若是真的發生此種狀況,除了積極蒐證之外,
在法律上有沒有什麼法條是可以告對方的呢?
Ps: 不清楚他們的狀況是怎樣,只是單純問問法律上可以怎麼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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