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解碼器看別人的文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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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網路上看到有人回應說問破解無名相簿或文章的方法結果那是犯法的可是我們的高中卻有解碼器看到我們學生的文章或相片難道這樣不犯法嗎??公家機關可以這樣做??能給我解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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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y avatarBelly2010-04-30
刑法第三六章妨害電腦使用罪第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第359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第360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