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去台中租機車簽了本票,那張本票的樣式是前面是寫租約的條文和一些條款,然後後面有兩張本票的存根是連在一起的,我分別在寫租約的條文那邊寫上我的姓名、電話、住址、身分證、和生日,在後面有本票存根那有六萬元金額寫上我的的姓名、住址、電話,另外一張是空白的不過模式相同,我還了機車後拿回的是本票的存根兩張上面有六萬元金額,前面的有條款的還在他那邊,說是違規怎樣的..我有點忘了!一、請問這樣我前面那張還有本票
台中租機車簽本票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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