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去年3月我兒子在國中學校被五位同學霸凌4月提出告訴5月去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其中一位和解金25000元分期給付第一期10000元從5月開始給付3期一期未付視同全部到期到現在只收到一期其他都沒有付而且未打電話通知我要展期如果還是不付是否可告他詐欺罪?會怎麼判刑?真的拿他沒辦法嗎?而且當初在法院調解委員那裡~~未與那一位ㄉ家長寫調解筆錄因為那一位少年ㄉ監護人媽媽找不到只有爸爸出席所以書記官說我跟他私下寫和解就可以了~所以我目前只有私下與他寫ㄉ和解書那我還能告他嗎?案子也剛結案?所以我能如何做才能討到公道呢~?我兒子長達半年被霸凌~我真的很難過
和解書不履行可告詐欺嗎? -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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