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單親媽,孩子八個月左右離婚,獨立扶養孩子至今9歲
因為父親不要孩子,之前協議書協議由女方單獨扶養,如今經濟
日益繁重,前年遂向其父親索取孩子的教育生活費,他約莫匯了
一年半後突然不匯了,掛我電話,沒消沒息...我打算提出訴訟。
因為之前協議內容對我不利,有人建議可以子女名義為原告,
請問...那我該提出的證據單據有甚麼?除了戶籍謄本.僅匯一年
半的轉帳明細.小孩教育費用收據...還需要什麼?扶養費用我打算
用1/2...另外要提起假扣押(他有一棟房子...我的證明文件要用甚麼呢?
因為經濟有限,所以要自己打官司...煩請大家不吝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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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父親不要孩子,之前協議書協議由女方單獨扶養,如今經濟
日益繁重,前年遂向其父親索取孩子的教育生活費,他約莫匯了
一年半後突然不匯了,掛我電話,沒消沒息...我打算提出訴訟。
因為之前協議內容對我不利,有人建議可以子女名義為原告,
請問...那我該提出的證據單據有甚麼?除了戶籍謄本.僅匯一年
半的轉帳明細.小孩教育費用收據...還需要什麼?扶養費用我打算
用1/2...另外要提起假扣押(他有一棟房子...我的證明文件要用甚麼呢?
因為經濟有限,所以要自己打官司...煩請大家不吝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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