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保險爭議的問題,請大家幫忙看看,謝謝!
民國96年3月28日,業務員至家中拜訪,推銷投資型保單,將自民國86年投保之20年期終身壽險保單A之主約,從100萬調降為10萬,其餘轉換成投資型保單B,當時被保人不在現場,經業務員唆使,誤導對法律無正確認知的母親,讓母親代替被保人簽名,故調降後的保單A-1與保單B之被保人簽名非親簽,而是由要保人代簽,被保人是在103年申請理賠時,檢視保單,發現保單內容將原保單A主約調降,此與被保人原意不符合,主張轉換契約自始無效,也就是保單A-1與保單B不成立,亦即保單A自始有效。
1.業務員對媽媽表示可以代簽,是否會害媽媽背上偽造文書的罪名?
2.投資型保單雖有死亡理賠,但也有投資功能,是否適用保險法105條: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3.另外,雖沒有要保人同意,但轉換後保單已繳費多年,是否適用保險法第105條「得隨時撤銷之」?
P.S.媽媽為要保人同時也是被保人之法定代理人,簽名部分為要保人代簽,是簽被保人的名字,當時被保人19歲,保單扣款帳戶為要保人之帳戶。
--
民國96年3月28日,業務員至家中拜訪,推銷投資型保單,將自民國86年投保之20年期終身壽險保單A之主約,從100萬調降為10萬,其餘轉換成投資型保單B,當時被保人不在現場,經業務員唆使,誤導對法律無正確認知的母親,讓母親代替被保人簽名,故調降後的保單A-1與保單B之被保人簽名非親簽,而是由要保人代簽,被保人是在103年申請理賠時,檢視保單,發現保單內容將原保單A主約調降,此與被保人原意不符合,主張轉換契約自始無效,也就是保單A-1與保單B不成立,亦即保單A自始有效。
1.業務員對媽媽表示可以代簽,是否會害媽媽背上偽造文書的罪名?
2.投資型保單雖有死亡理賠,但也有投資功能,是否適用保險法105條: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3.另外,雖沒有要保人同意,但轉換後保單已繳費多年,是否適用保險法第105條「得隨時撤銷之」?
P.S.媽媽為要保人同時也是被保人之法定代理人,簽名部分為要保人代簽,是簽被保人的名字,當時被保人19歲,保單扣款帳戶為要保人之帳戶。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