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土地持分的問題 - 法律Bennie · 2017-11-1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情況是這樣的 房屋登記是我的名字 但土地持分2/3是我的,1/3是我叔叔的 房屋目前是出租供他人使用 請問叔叔是否有權請求租金收益? 若向叔叔請求買回1/3部分,叔叔獅子大開口怎處理?(爸爸,叔叔感情已不睦) 先在此感謝諸位法律大大的解答~ -- 法律All CommentsRosalind2017-11-22他是所有權之共有人之一,當然有收益權。Mason2017-11-25但我叔叔沒房屋所有權,這是我比較困惑的點?Kelly2017-11-30如果是祖先留下來的房子,照理說依民法第425條之1,房屋所有權人與土地所有權人之間有推定租賃關係。Rosalind2017-12-05就相當1/3的土地租金Selena2017-12-05簡單啊,他開價,太貴你的賣他Irma2017-12-06可是,賣高買低,商場常情......:D你叔叔最多只能主張土地租金,建物租多少你的事情Agnes2017-12-11讓他告地租很便宜…Una2017-12-122/3分割一個人頭 土地法34-1 過半數處分就好Necoo2017-12-16比較有趣的是 若推定房屋與叔叔有租地建屋 是否直接用土法107優先購買權解決Kelly2017-12-21但可能涉及雙邊代理的問題Related Posts"經受"吊扣牌照之車輛 什麼意思?檢察官勸我撤告繼承問題租屋處出現大量螞蟻這樣文字算是駁回還是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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