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與胞弟共同持有土地,出租他人,租金分配不均(前面六個月有平均分配收到租金,後來一年的租金都被胞弟全數佔有)是否屬於刑事的侵占行為??需要準備什麼資料??Q2.共同持有的土地,地上物(三棟透天厝)全數被胞弟佔為己有,該如何討回自己所持有的部分??是要以何名義告發?需要自己準備什麼資料??Q3.共有持有的土地,胞弟以兒子要娶媳婦的名義要求我簽署同意增建地上物,部分同意一半土地.建物歸他所有,另外一半本人所持有的部分(土地.地上物)胞弟不簽��
土地糾紛侵占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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