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登記的目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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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是不是法律問題

問錯版請告知

在醫院工作都要執登跟加入公會

只能在當地執行業務

其他行業應該有類似情況

這個規定的目的是什麼?

明明有專業執照,

只是不在自己公會範圍

執行業務要被罰鍰?


另外就是既然沒有執登不能執業

看見有人路倒 應該可以視而不見吧?

上前搶救反而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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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9-07-03
過時的東西 律師也是如此
Ina avatarIna2019-07-05
有沒有登記跟你看到有人路倒要不要上去救兩回事
難道路人沒執照不能救人嗎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9-07-10
舉這種例子來論述執業登記合不合理這件事只會被砲到死
Agnes avatarAgnes2019-07-11
有些事情政府交給公會自律與自制。
Liam avatarLiam2019-07-12
會不會成立業務過失的刑責有很大關係
雖然業務過失已經廢除,但過去已經深植人心
也就是如果是因執行業務而造成的傷害,仍會被判比較重
Selena avatarSelena2019-07-16
另外,若沒有營業登記證,依然有可能被認定業務
但若有營業登記證,幾乎必定會被認定為業務上的傷害
Poppy avatarPoppy2019-07-20
就像駕照,若是普通駕照,肇事算不算業務可能會依調查
結果認定,但若是營業駕照,幾乎直接被認定業務過失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9-07-25
即使法條已把業務過失和普通過失合併
但法官的量刑上,業務一定會比較重,過去觀念難改啦
John avatarJohn2019-07-29
U大濕…??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9-07-31
大濕,刑法上業務跟有沒有執照沒關係。不然無照醫生過
失致死、有牌業務過失致死…
Liam avatarLiam2019-08-01
不過大濕知道刪除業務過失真的與時俱進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08-01
a大你沒看懂我的意思好嗎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9-08-06
有牌->幾乎必定是業務過失,跑不掉
Olive avatarOlive2019-08-06
沒牌->有機會不是業務過失
Carol avatarCarol2019-08-11
大濕,刑法上業務行為很嚴格的,有牌也不必然業務過失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8-15
士林地院107交易34→高院108交上易45,供您參考
Callum avatarCallum2019-08-20
不,刑法上的業務行為是很容易擴大解釋的
例如,計程車司機於假日開著非營業用車載家人出遊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9-08-22
既非執行業務 也非業務用車,但平常是司機就變業務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9-08-22
大濕這點都是說的沒錯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8-23
刪除後這個爭點就沒了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9-08-26
上兩樓,多了都是兩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