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病房之勞保給付。
若勞保被保險人,目前仍是在保中,投保年資逾二十年。因罹癌,已是未期,決定住進安寧病,請問:1.若住院期間,可依規定申請傷病或其他給付嗎?2.若於住院間死亡,從住院到死亡間 (有可能好幾個月),這段期間若可申請傷病給付,因被保險人已死亡,應由何人提出申請?3.因住院到死亡預計3-6個月,若可申請傷病給付,應如何辦理?還是要等到死亡(出院)後,才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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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live
1.若住院期間,可依規定申請傷病或其他給付嗎? 住院期間當可以被保險人名義申請傷病給付 2.若於住院間死亡,從住院到死亡間 (有可能好幾個月),這段期間若可申請傷病給付,因被保險人已死亡,應由何人提出申請? 看看勞委會的解釋令: http://laws.cla.gov.tw/Chi/NewsContent.asp?msgid=4... 公發布日:094.04.22文 號:勞保2字第0940019883號發布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法規名稱:勞工保險被保險人遭遇傷病,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第34條規定,於死亡後始由受益人提出申請傷病給付,或於被保險人申請傷病給付後死亡者,得由同條例第65條規定之當序受益人承領,其受益人如屬孫子女或兄弟姊妹者,不受「專受其扶養」之限制。摘 要:勞工保險被保險人遭遇傷病,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第34條規定,於死亡後始由受益人提出申請傷病給付,或於被保險人申請傷病給付後死亡者,得由同條例第65條規定之當序受益人承領,其受益人如屬孫子女或兄弟姊妹者,不受「專受其扶養」之限制。 被保險人往生後.可以由受益人提出傷病給付 3.因住院到死亡預計3-6個月,若可申請傷病給付,應如何辦理?還是要等到死亡(出院)後,才可申請? 法規規定每15天可申請.如要20天1個月申請一次均可 決定住進安寧病. 投保年資逾二十年。 表示被保險人已無工作能力.可對勞保老年給付.死亡給付.失能給付作分析. 尋求最有利方式 一. 老年給付 :如年資大於25年.則老年給付為35基數.若往生前 辦理.往生後家屬有勞保者可以申請家屬死亡3個月 二. 死亡給付 :分遺屬津貼30個月與喪葬津貼5個月.往生者喪葬津貼5個月與 家屬喪葬津貼3個月只能擇一申請 所以如被保險人年資大於25年選擇老年給付是較理想三失能給付 :被保險人成植物人狀態 時可申請40個月失能給付 往生後家屬可申請家屬死亡3個月 被保險人成癱瘓狀態 時可申請33.3個月(1000日)失能給付.往生後家屬可申請家屬死亡3個月
- Tom
您好:建議您詢問一下勞保局。並請勞保局的人員寄相關的資料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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