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才知道,對方要告我過失傷害,我家很有誠意要和對方,私下聊聊看可不可以和解,但對方總是以我在忙、我找好時間再打給你....等等理由,到了今天才被警方告知對方要告我-過失傷害。我未成年騎車,女方被我載,沒有喝酒、有戴安全帽,車禍是我撞到左方電線桿,我左手骨頭斷掉,女方左腳膝蓋粉碎性骨折,長短腿機率很高,父親說過:『我在加護病房昏迷4.5天,不僅照顧自己兒子,還是每天都有去看女方傷勢』,我家很有誠意要和解,�
對方堅持提告-過失傷害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