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FAQ

對方逆行跨越雙黃線造成車禍

Brianna#法律

車禍經過;對方因為要超公車,因此跨越雙黃線是在轉彎處超車,小弟因為從山下騎上山所以視線完全被擋住,因此撞上轎車小弟機車全毀了,人只有擦傷而已起初修理車子的費用,也是小弟自己先出原本起初和解費用包括6萬5(包括修車費用2萬3+上班工資1萬2+精神費用)對方有保險公司全額理賠,但是保險公司最高上限只有4萬5但是跟我們預算有點出入,因此想請對方包個紅包壓壓驚而已,對方也答應不然對方只有車禍隔天來電關心,之後完全都不關心但是保險公司不同意感覺沒面子吧,之後保險公司也覺得只是協助處理但是車主卻什麼都不出面,可是這時候車主也不打算包紅包了而今日去調解委員會,可是車主也不前來和解,而是請保險人員到而調解委員說我們的要求不會太過分,也跟對方車主講過電話但是對方車主以為是民事責任,也不打算賠這麼多(可能以為有保險公司在吧)但是調解委員說是逆向造成傷害是刑事責任……對方也講不聽……委員也講到火大了請問一下如果上法院理賠可以談到多少??逆向行駛造成傷害是刑事嗎?如果上法院談 該怎麼講比較好?可以去哪裡找律師??

網友回覆 4

  1. Ina

    法規上面的回答者已經很完善我略過=車禍經過;對方因為要超公車,因此跨越雙黃線道路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雙黃線不得橫越、跨越、轉彎、迴轉對方跨越雙黃線之後,變成逆向行駛超車請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1 各項規定 是在轉彎處超車,因此撞上轎車你可能會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4 未注意車前狀況 ( 苛責 )也可能無原因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看如何登載 小弟機車全毀了,雙方按照責任賠償對方車損回復原狀為主,非全部換新零件有折舊,工資無折舊你有責任,對方除了折舊之外,還可以主張責任減免 人只有擦傷而已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你自己的其他保險,學團勞傷 起初修理車子的費用,也是小弟自己先出對方如果有購買第三人責任險,通知對方保險公司勘車或者請對方勘車,拍照對方 ( 含保險公司 ) 放棄勘車你自己選擇修車處所通常大多你先自費,收妥費用證明,日後求償 原本起初和解費用包括6萬5但是保險公司最高上限只有4萬5不太對喔你說的部份落在第三人責任險他有區分體傷醫療、財物損失兩個區塊,不同額度通常我幫人規畫都是體傷 100 萬以上,財損 10 萬以上 ( 機車亦同 )當然有些公司允許體傷 50 萬,財損 5 萬 ( 幫客戶節省保費,有的客戶很盧很鐵齒 )工資與精神落在體傷車損落在財損要分開計算就算對方共用同一額度,也與你無關不足的部分對方補齊 但是跟我們預算有點出入,之後完全都不關心常態幫別人處理,很多都是這樣的我六月八日撞車 ( 周三 )對方只有 8、9、10 這三天有電話然後就沒聯絡了我拖到十月中想要申請強制險,才 [ 自己 ] 打電話問對方投保哪一家的他又是跟保經通路買的,我又要打電話問他的保經通路實際投保公司現在已經五個多月了,每天要復健,也還沒和解因為後續還有很多不確定因素 但是保險公司,而是請保險人員到第三人責任險和解時保險公司需要派人參與消費者自行承諾的賠償條件,保險公司有權要求不支付多餘的承諾 而調解委員說我們的要求不會太過分,對方也講不聽......委員也講到火大了請問一下如果上法院理賠可以談到多少??要看影響後續工作薪資損失是否有後遺症,殘廢等等其他不確定損失 逆向行駛造成傷害是刑事嗎?過失傷害是因為加害人 ( 肇事者 ) 因為自己的疏失,造成他人受傷加害人 ( 肇事者 )的責任,在於逆向、超車不當、未注意車前狀況等等但是雙方都開車,相同的違規,因為沒有人受傷可能過失傷害沒辦法玩 如果上法院談 該怎麼講比較好?可以去哪裡找律師?? 拿診斷書找當初到場的員警說你要提起過失傷害他整理資料送往檢察署會發傳票給雙方詢問事故經過,釐清責任確認有過失傷害之後,會要雙方私下和解無法和解,才會再跑後面的流程有時候會詢問雙方, 金額 XX 萬,雙方是否同意可以同意、不同意、庭上判決等等 ==先療傷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療傷三四個月確定沒有後遺症、不舒適感、異常感等等過失傷害事故後半年內都可以提出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民事求償則為兩年內=拿診斷書找當初的員警提出過失傷害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他會整理資料交給檢察署檢察署會發傳票給當事人日期跟時間會錯開 ( 避免雙方當場吵架甚至大打出手 )=我的車禍狀況簡述 ( 文長,請耐心看完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1...傷患先治療、檢查、回診建議觀察三四個月甚至五個月再求償=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2. Caroline

    你去法院網站找相關案列,再去法院買本訴訟書自己寫,然後以郵局存證信函寄給自己、和對方,再去送件法院訴訟,如果你還沒達成和解,你就以對方因違法道路交通第幾條,你自己找吧!!而你是正常行駛,造成你受傷,你用刑法的蓄意傷害去告死他,因為他持有駕照,表示應該知道交通規則有說得注意事項,所以你就努力找出所有告死他,然後把你每天的損失;如交通、醫藥、所有有關的費用向他求償,重點要有收據,你實報他就要全而賠償,助你告死他吧!!用刑法去壓他,只要刑事確立,然後請求民事賠償,你沒撤銷告訴,對方是有刑責的。最後他會跟你和解的,不要說6萬5,到時候可不只那些錢,連法院的都加進去。 2011-11-16 00:09:55 補充:ps雙黃線超車就告死他吧。因為他有完全過失,不知道禁止超車線嗎。你去調解委員會,講難聽點,笨蛋才去,因為我之前在監理機關看太多。

  3. Dorothy

    如果在路上不小心發生車禍,就要記得先報警,還要記得打電話至投保的保險公司,跟專屬你的保險人員講你發生了這件事,請保險人員幫忙處理。記得七天後,拿身份證、駕照、交通事故處理紅單去交通事故處理紅單中的交通警察局申請車禍事故相關照片和現場圖,30天後去申請車禍初步分析表。 ---------------------路口行車安全須知.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減速慢行.遵守路權規定,轉彎時禮讓直行車,左方車讓右方車.支道車應讓幹道車先行,少線道車讓多線道車先行.要跟前車保持距離,不要搶快隨意穿梭車陣、變化車道、超速.行經大型車輛附近,不要靠近,盡量遠離,因大車輛有視線死角

  4. Skylar DavisLinda

    您好:就您之問題,回覆如下:1:法院理賠,就您之所有損失,有醫療單據及修車單據的,對方均需理賠。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此數額無一定,法院會視情況。2:所有刑事過失傷害及民事賠償責任,法官裁判依據,均依車禍事故分析表。3:逆向行駛,對方構成過失傷害,您需在案發後6個月內向被告住所地或案發地之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逾期法院則不受理直接駁回。民事損害賠償需於知悉加害人後2年內提出.4:請問您所在區域,如需幫忙,或有任何問題,歡迎點大頭來信,本人為執業律師。並祝您早日圓滿解決您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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