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道路跟高速公路差別?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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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快速道路上超速了,但為何罰單上是3500元?為何是比紹高速公路的錢?可以申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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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ther avatarHeather2013-12-12
★高大瑋回答★一.對於交通違規罰單有疑問或不服.都可以依規定提出申訴~這是你的基本權益.只要能舉證推翻違規被開罰的事實~申訴就會成功.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民國95年06月28日).公告實施之後~快速公路違規比照高速公路罰則.請參閱: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與第五條.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三.第33條第一項第一款行駛高.快速公路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未滿20公里.小型車:�
Erin avatarErin2013-12-13
還是要去http://aaashops.com/品質不錯,老婆很喜歡。乕勎后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12-11
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行駛高、快速公路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二十公里以上未滿四十公里應到案期限內小型車繳3500元
Necoo avatarNecoo2013-12-12
申訴是你的權利...駁回是執法機關的義務因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早已經在兩年前把快速道路的高架段歸類為高速公路處罰範圍第33條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二、未保持安全距離。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五、站立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