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有關96年減刑條例.請法律專業人回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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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請問於96年1月19日跟朋友借錢未還.101年被告詐欺罪.因未收到傳票故遭到通揖.於103年8月14日被揖捕到案.目前尚未宣判.請問這個犯罪時間點是否符合96年減刑條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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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na avatarQuanna2014-08-22
依減刑條例第2條,你應該是符合減刑要件。但依第三條15款,你被依刑法第339條詐欺罪論處,論刑又超過一年六個月,你就無法減刑。又依減刑條例第五條,你並非該條例施行前被通緝,所以並未被排除。參考:第5條本條例施行前,經通緝而未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自動歸案接受偵查、審判或執行者,不得依本條例減刑。2014-08-1914:15:37補充:結論,如果你被判六個月以下易科罰金,就可以減刑。如果你被判一年,減為六個月,還是可以易科罰金。2014-08-2021:51:54補充:給發問者:既然減刑,最起碼要有刑罰出現,因此你起訴、和解都不在考慮。要等審判給刑後,法官再依減刑條例適用,加註在裁判書上,如果沒有依減刑條例減刑,判決後可以依法上訴或由檢察官聲請減刑。...Showmore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4-08-21
被通緝抓到,不能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