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恐嚇罪成立 - 法律Aaliyah · 2010-06-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最近在便利商店附近因停車糾紛和人發生爭執,對方下車一付兇神惡刹的走過來,我為了要保護自已順手握住車上原有的漆彈槍,(並未拿出車外或指向他),對方看到槍,心並未生畏懼,不慌不忙的打電話報警,當時警察來將我歹捕,並据留8小時,查證後槍為合法,即已2萬元交保回來,後來收到法院傳票要我去調解室調解,對方要告我恐嚇罪,請問這罪名成立嗎?法律All CommentsAudriana2010-06-28你的恐嚇罪很有可能成立恐嚇:以危害通知他人(不論行為,言語或其他),使該人主觀上心生畏懼恐怖之心之行為雖然你沒把槍拿出來,但對方已經看到了(他可以說看到你的槍讓他害怕)而且還要看你當時去警察局做的筆錄有可能不詳盡或不清楚(有的人會希望快點了事,導致內容不清楚)更有可能你的筆錄句點後的空白處被加寫了什麼而更改你的筆錄內容一切都很有可能趕快去找個律師八!!祝你順利...ShowmoreEdward Lewis2010-06-26你有沒有下車?警察筆錄後移送檢察官才對調解室是誰主持調解呢?Related Posts發生車禍保險公司到底要對誰??photoshop製作作品集取用圖片問題詢問這樣有夠成刑法305條恐嚇罪違建(防火巷)的問題我的老闆好吊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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