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在奇摩商城上買了一個物品,後來該商家在未先告之情形下,擅自將購物商品改變成另一類似產品,當做是我要買的東西,然後塘塞給我,我因為疑惑遂上網查詢購物記錄,發現我的確沒有買錯的東西,不過我發現我的商品超連結被連結到那個錯誤商品的網址,接著我上GOOGLE查詢我買東西的那天"頁庫存檔",也發現我買的那天網頁還沒動過手腳,是我下單以後店家偷偷將網頁換掉,然後寄錯誤產品給我,我趕緊把那些網頁資料當作證據存在電腦裡,由於有網頁動手腳證據,也證明該店家寄錯誤商品是故意,而非不小心寄錯。請問這種行為我能不能用下列刑法控告:第339-3條(違法製作財產權之處罰)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
想控告一間惡質商家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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