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檢舉公司違反勞基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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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第一個月沒保勞健保<已收到2~3月的國民年金繳費單>

加班費一律X1.33倍計算<隔周休,假日只有前8小時是X2倍>

我做到4月底離職<一家小工廠,超沒制度,員工手冊有寫

加班費之計算,公司另有規定辦理>

104有寫 福利制度 員工制服

但離職單又要我註明 <扣員工制服x2的費用+4月份勞健保費用>

請問根據以上各點可以向勞保局申訴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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