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莫名其妙的信 - 法律
By Charlie
at 2009-05-07T22:42
at 2009-05-07T22:42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livefree (livefree)》之銘言:
: 收信人你好,我是棒球板前板主pacoXXXXX
: 因為3/24我依照規定進行報備隱板清理文章
: 但受到你的人身攻擊..看板是Baseball或BaseballXXXX或是hate
: 本人已經於3/27檢附相關備份文章紀錄於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按鈴申告
: 於4/27收到檢方傳票,並已於昨日開完高雄地區的首次偵查庭
: 經與承辦檢察官相驗所呈之文章證據皆成立
: 你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309條,檢方並已函台大PTT站方以及
: 你的上網IP位置進行比對,檢方有詢問我是否要隨即移送
: 犯行當地的地檢署進行法院方起訴,或是有何和解條件
: 經過考慮,我提出PTT公開道歉以及新台幣一萬元和解金為唯一和解條件
: 第二次偵查庭為5/13,屆時我便請檢方直接進行移送起訴
: 進入訴訟程序後我便不再接受和解,並會於院方判決後提起民事訴訟賠償
: 言盡於此,為免你南北來回奔波出庭,以及工作或是學校請假問題
: 也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就請你詳細考慮是否與我進行和解後由本人撤銷告訴
: =============================================================================
: 我的確是推了個"白癡"之類的文吧
: 我也忘了
: 我想請問的是
: 我到底會不會被告呢?
: 這樣要求民事賠償的機率高嗎?
: 請各位大師幫助!!!
我也被告了 他說要給一萬
我沒有錢給不出來
這樣會怎樣嗎?
一千元都要湊一湊 一萬對我來說是天文數字
如果真的沒辦法 會怎樣 被關嗎?
--
: 收信人你好,我是棒球板前板主pacoXXXXX
: 因為3/24我依照規定進行報備隱板清理文章
: 但受到你的人身攻擊..看板是Baseball或BaseballXXXX或是hate
: 本人已經於3/27檢附相關備份文章紀錄於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按鈴申告
: 於4/27收到檢方傳票,並已於昨日開完高雄地區的首次偵查庭
: 經與承辦檢察官相驗所呈之文章證據皆成立
: 你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309條,檢方並已函台大PTT站方以及
: 你的上網IP位置進行比對,檢方有詢問我是否要隨即移送
: 犯行當地的地檢署進行法院方起訴,或是有何和解條件
: 經過考慮,我提出PTT公開道歉以及新台幣一萬元和解金為唯一和解條件
: 第二次偵查庭為5/13,屆時我便請檢方直接進行移送起訴
: 進入訴訟程序後我便不再接受和解,並會於院方判決後提起民事訴訟賠償
: 言盡於此,為免你南北來回奔波出庭,以及工作或是學校請假問題
: 也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就請你詳細考慮是否與我進行和解後由本人撤銷告訴
: =============================================================================
: 我的確是推了個"白癡"之類的文吧
: 我也忘了
: 我想請問的是
: 我到底會不會被告呢?
: 這樣要求民事賠償的機率高嗎?
: 請各位大師幫助!!!
我也被告了 他說要給一萬
我沒有錢給不出來
這樣會怎樣嗎?
一千元都要湊一湊 一萬對我來說是天文數字
如果真的沒辦法 會怎樣 被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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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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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ora
at 2009-05-12T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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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5-14T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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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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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ie
at 2009-05-18T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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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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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5-21T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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