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告人誘拐未成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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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九月十五才滿18歲在七月時交了一個男朋友和他發生了性關係出於自願但是沒有使用保險套,很怕會懷孕後來發現他只是玩玩而已打電話也都不接不肯出面說清楚是不是要分手前陣子還發現他原來有一個女朋友但他卻聲稱是誤會是前女友他是被設計的可是我感覺被騙了所以我想提告他誘拐未成年了話不知道行不行又或者該如何告他讓他有個教訓ps;他現在21歲在當自願役,是軍人,聽說這樣被判罪了話會更嚴重?我朋友說可以傳簡訊騙他說我懷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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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09-23
無法可告的~(一) 未滿十六歲刑法妨害家庭罪第十七章第227條(對未成年人犯性交或猥褻罪)但妳已滿16歲了  所以不成立~(二)未滿十八歲 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也不成立~因為沒有給付之對價關係~(三)未滿二十歲刑法妨害家庭(和誘罪)第十七章第240條及241條)也不成立~因為妳並沒有被誘拐脫離家庭~...
Freda avatarFreda2010-09-23
請問版主~~~發生性行為是幾歲?依罪刑法定主義~~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法律明文規定者為限(刑法第一條)在來刑法227條第1項及227條第3項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罪:必須和誘妳脫離家庭或監護權人之人才符合構成要件所以據版主所述~~~若發生性行為在16歲之後真的恐怕難以成立刑法227條第1項,第3項及刑法240條之罪以上個人淺見還有疑問可再��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09-21
原則上除非有任何佐証證明說你當初是非自願情況下與他發生性行為要不然實際上是很難成立的照你所說的話不能以誘拐可能要以強制性交來說會比較妥當點畢竟他應該沒有引誘你什麼東西八另外體外射精不是不會懷孕仍然是很大的~~要搞清楚狀況ㄛ有問題再發問八...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9-21
滿十六歲就可以合法做愛囉滿十六歲未滿十八歲除非妳是賣的否則男方是無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