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租書店告侵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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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收到警察打來ㄉ電話說有人告我侵占說是XX租書店說我去年3月跟他租一本小說沒有還對方要告我侵占...要我到刑事組說明我超級傻眼ㄉ....因為我很久沒去過那邊租書了....後來到警局了解一下也做了筆錄警察說這家書店已經好幾次這樣告左右鄰居的會員了我跟做筆錄ㄉ警察說我對這本書沒什麼映像只記的是有借過書但是再他打來說借書的時間到了要我找時間歸還ㄉ時候...我利用早上帶兒子上課的時候放到書店外的桶子裡面就離開了因為書店還沒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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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2-07-10
板大目前會比較吃虧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板大已經還書除非板大有人證物證證明對方有放桶子或版大確切已還書比較簡單的作法是版大認賠陪該本小說的價格或買一本小說還給書店不然可能要經過訴訟認定2012-07-0618:27:27補充:因為刑法335條侵占罪為非告訴乃論罪所以無法撤告但若板大已經賠償且如意見大大們所說留下相關和解書檢察官可以引用刑事訴訟法253條對板大不起訴處分若板大不想再生事端賠了兩百元的小說對板大較有利只是建議版大以後還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2-07-09
如和解~看看檢察官會不會以微罪不舉,不予起訴~~等吧~~
Donna avatarDonna2012-07-07
賠錢吧,但記得要寫和解書並加註對方有收到簽章,並向處理警局核備,以後如果法院傳也只把和解書影印一份寄去就好。
Tracy avatarTracy2012-07-10
就算外面有桶子~也不能表示一定是還書桶吧~~若版大確定以前的確有還書桶放在外面~可以試著找出其他會員協助作證~有時想用小事化無的作法反而不妥(不想跟法院~賠錢了事)有的人很OX的~您現在是因為被告才賠錢~對反就會抓住這點猛攻,到時連法官都會認為~您自己有認為有錯或自己也不確定有還書才會賠錢.....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