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告我朋友侵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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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跟我朋友買了一台中古車五萬元(錢我已經給他了但是還沒辦過戶就被偷走了)....因為車主還是他於是就讓他去報案重點是他報完案我要跟他拿(領車單)他卻故意不給我2.我這個朋友還跟我借電腦...現在我要跟他拿回來他卻也很故意的都不還我請問各位這樣子是不是欺我太甚請各位大大可以提供小弟我一些方式如法律途徑該試的我都試過了請不要嘴砲謝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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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r avatarKumar2010-03-15
你可先寫存證信函通知他,如果未於幾天之內將物品歸還,則將提起刑事侵佔罪的告訴,如果他仍然置之不理,則撰寫刑事告訴狀附存證信函為証提起告訴!依刑法規定,侵占罪可分為普通侵占罪(第三百三十五條︶、公務或公益侵占罪及業務侵占罪(第三百三十六條︶。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雖行為之外形各有不同,要必具有不法所有之意思,方與本罪構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