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4月初因為趕上班,沒去注意號誌而與直行車相撞,我已去調解2次這兩次當中因為對方和調解委員會的人有認識他們跟我提出要30萬的賠償金算法是診斷書上寫3各月診斷期1各月看護,還有精神賠償我當場說我付不起他問我說我的金額我說20000-50000間她是腳骨折然候友開刀,調委會的人說不合理還一直威脅我說行情價是200000-250000我開的離行情價太少,我說要送法院,他說我只要送法院就馬上被抓去關,這是真的嗎還有他說第3次開庭我要先帶5萬去,我不說調解��
我闖紅燈而對方受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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