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如果a男與b女生下的小孩cd兩女離婚過後五年~b女請求扶養權可是問題是當初b女的條件不優可是b女說只要不搶扶養權她不會要求所有的錢而且cd女的意願是跟媽媽所以a男想說為了小孩著想~不想要小孩長大會恨他只好讓cd女跟著媽媽而a男也因為離婚過後失意一段時間不工作~直到遇到E女~然後結婚生子(FG子)從新開始自己的生活~A男與E女生活也是很刻苦開始~直到後面想說a男與e女共同扶養小孩也剛好遇到沒有工作時段B女請求法院給予扶養費~說明五年來當中A男都沒有盡到扶養責任所以要求要給予扶養費(問題是當初AE都說要求見面可是B女不是說不行就是說這裡拜要帶小孩出去)都無法見到面....反正百般阻饒~而且這當中E女發現離了婚怎麼B女孩在戶籍中因為B女有犯下刑案所以不可以亂牽移動戶籍只要一遷移動就要每個月去跟監護官報到B女孩說~不能��
搶回扶養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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