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科罰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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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查了一下地院判決

比較常看到是 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請問一下哪時候會出現 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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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vira avatarElvira2016-01-24
沒有一定,常見的是被告資力優渥,或是法官斟酌其犯行,
Edwina avatarEdwina2016-01-28
認為其就同一犯罪,反覆再犯,或是認其犯後態度不佳,而
Mia avatarMia2016-01-31
有諭知較高之易科罰金之必要。
Necoo avatarNecoo2016-02-02
目前部分地方法院,這種以貳仟至參仟諭知易科罰金折算
James avatarJames2016-02-04
標準的判決,以酒駕判決為大宗,有興趣,案由可以輸入
公共危險,主文關鍵字設定『新臺幣貳仟元』
Callum avatarCallum2016-02-07
另有部分判決就其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何以以貳仟元至參仟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2-09
諭知之理由,會於判決書說明,有興趣也可搜尋
Mia avatarMia2016-02-13
推樓上專業!妨害風化跟賭博268,也常有高額易科出現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2-14
了解 感謝 這好實務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2-15
之前有個會在這出沒的也被判過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