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傷害罪調解賠償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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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與陌生人起爭執對方已成年而我未成年被打了一拳胸口並無還手也至警察局報案對方也承認動手並口頭表示願意合理賠償以至醫院驗傷(挫傷)只是小傷而已所以決定先暫時不提告請問至調解委員會之後條件我們可以自己提出嗎?還是由調解委員會提?如果是自己提出那可以提出賠償我們賠償金並且捐錢至慈善善款嗎?若可以賠償金(3600)+醫療費用(550)+慈善善款(3600)共7750這樣合理嗎?p.s.這次的事情並不想拖太久因為我還是個學生所以不想提告而且爸媽也會很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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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1-31
上了調解委員會,最好有具體數字,你覺得賠你多少為適當傷害罪以不超過十萬元為宜行情計算法是這樣的傷害罪如成立(你有驗傷單大概會成立)但你沒什麼傷,目前行情大約是拘役一百日以內,亦即是刑事易科部分不超過十萬元民事求償部分大約一兩萬元,因此如果上法院,對造最多可能會損失十二萬元那麼,你如果開三四萬元的話尚稱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