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發生性行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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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17歲)跟女方(15歲)發生關係過了幾個月男方18歲了男方被女方家長告會以17歲判罪嗎還是18歲?會被判什麼罪?那如果過了兩年多女方滿18歲了女方家長告男方那罪狀還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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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an avatarDamian2012-01-07
我想請問....我因國二傷害案件判保護管束事後又因毒品防制條例K它命(吸食)也判保護管束國三也因組織犯罪條例也判管護館速事後也因酒架公共危險遭判保護管束與勞動服務最近也因為卡到兩條妨礙性自主以及毒品防制條例安非他命吸食因為我未成年我目前17這樣保護會判我觀護所還是感化還是當庭收容??因為我跟那女方是雙方自願可能因我跟他分手而造成他不滿所以提出告訴法官會不會看我之前所犯的案子而不採信我所說的話??.......
Thomas avatarThomas2012-01-07
關於你的問題我建議你去問律師推薦一個網站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這邊都是律師免費回答問題可以去試試看而且問題可以隱藏所以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就不會擔心講得不清楚律師在法律的判斷上出了差錯...
Damian avatarDamian2012-01-09
基本上這跟過多久無關而是發生時當時幾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