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損罪判決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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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與惡鄰有些糾紛,被告毀損罪
判決書下來,但判決結果是要罰5000元罰金,這個我不了解,為何是要罰到5000元而不是
最高到500元?

依據刑法第354條(毀損物品罪)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二個問題是,我若提上訴,流程該怎麼做?判決結果會翻盤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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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6-24
五百元以前是銀元,這一條是要提高30倍轉換為新台幣。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9-06-27
答案就是一樓說的。你可以上訴,但多半浪費時間
Queena avatarQueena2019-07-02
刑法施行法第1-1條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07-06
五千便宜,繳一繳。你上訴,如果檢方不爽也上訴,二審法
官判十天拘役你就要繳一萬,自己評估看看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07-07
五千很便宜了 這件案件的司法成本就不只五千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7-12
除非你覺得自己應該無罪,再考慮上,如果覺得自己不該罰
那麼重而上訴,你要的結果贏面很小
Harry avatarHarry2019-07-15
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