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227之2釋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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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有一個地方看不太懂:

第227-2條  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當
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之效果。前項規定,於非因契約所發生之債
,準用之。


請問:

1.所謂契約之成立,一定要有白紙黑字嗎??

例如網路委託代買、合購算不算契約之成立??


2.另外就是條文看不懂是什麼意思 =v=


ps.我不是要做作業啦~~只是個想了解六法的路人甲,感謝前輩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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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eila avatarLeila2012-04-05
1.不用書面,書面的用意是為了日後爭訟時好舉證
跟對方就契約標的意思合致,契約就成立了
Lily avatarLily2012-04-06
2.例如:你跟房東簽約租房,月租金一萬塊,但之後通貨澎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2-04-07
漲...一萬元只買一包乖乖
Xanthe avatarXanthe2012-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