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責眾? 抑或要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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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遇到了一個難題,無奈我法學素養不足,特來請教各位前輩,

眾人違法,是否應該全部都處罰?

所謂法不責眾,是否真的是如此?

我google了一些資訊,其中有一篇以香港占中為例,指出應該處罰首惡,

其餘不抓,我看太陽花事件,當初似乎也是只逞罰首惡(非指其行為為惡),

是否在現行的法律上,認定眾人鬧事只抓首惡呢?


又例如中國經常發生貨車翻覆,眾人哄搶,這種情況在正常法治國家會全部都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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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08-22
台灣不用這個詞,或是說...台灣還沒有出現這詞的實例
之前類似的,大概都是用侵佔遺失物罪在抓.....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8-25
信義區那個殺警案不就都責了 XD
Olga avatarOlga2016-08-27
台灣基本上是通殺.....能抓的都抓了
而要用到這個詞,大概要在"群眾知識水平低落,無法判斷是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08-29
非對錯的情況下"
30cm 鄉民每個都是大學還是研究所,都有常識的
Puput avatarPuput2016-09-01
原波把法律的應然和實然搞混了
也把法律和政治攪混了 想想闖紅燈的例子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9-05
就我國而言 法不責眾? 那麼民法185條定假的?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09-07
中華民國刑法第28條到第31條定假的?
Liam avatarLiam2016-09-07
你就是首惡阿 先抓你吧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9-08
你的問題不是法學素養不足
是沒有常識
Zora avatarZora2016-09-13
我記得以前的違規高爾夫球場就地合法化...好像近百家...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9-14
你看過有人殺人 柯南他們討論到一半直接被抓去關嗎
Hedda avatarHedda2016-09-17
funny
Donna avatarDonna2016-09-22
js都駁回檢舉了,你還要判喔?
Madame avatarMadame2016-09-22
你們現在是一隻基多拉嗎,三個人各自為政?
Leila avatarLeila2016-09-26
我認同他駁回 但仍有可議 已重啟討論
Yedda avatarYedda2016-09-30
哈哈未審先判再重啟討論
Sandy avatarSandy2016-10-01
先別管常識了,有聽過小明的故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