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就讀夜校
都自己騎車上下學
在上禮拜出車禍
對方是行人約60.70歲的阿嬤
我承認當時有點騎快
可是對方是穿越馬路
沒走斑馬線
現在我機車也撞壞了
我本身腦震盪+許多擦傷
對方腳骨折+排骨斷掉
都是會好的傷
昨天再跟對方談
對方要求80萬
我覺得非常不合理
又不是腳斷掉要裝義肢
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責任歸屬該怪誰
賠償的部分呢?
多少才合理?
對方都咬定怪我
因為我無照
可是無照歸無照
雙方都有錯吧
都自己騎車上下學
在上禮拜出車禍
對方是行人約60.70歲的阿嬤
我承認當時有點騎快
可是對方是穿越馬路
沒走斑馬線
現在我機車也撞壞了
我本身腦震盪+許多擦傷
對方腳骨折+排骨斷掉
都是會好的傷
昨天再跟對方談
對方要求80萬
我覺得非常不合理
又不是腳斷掉要裝義肢
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責任歸屬該怪誰
賠償的部分呢?
多少才合理?
對方都咬定怪我
因為我無照
可是無照歸無照
雙方都有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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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努力賺錢賠人吧,以後騎車慢一點
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
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行人未走斑馬線不過違規,並不代表因此其他通行之人車就免責取得侵害該行人權利,!法律規定你仍有義務要注意行人安全...
賠償金額依法若雙方能協議好就好,否則就進入司法判裁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