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上週日我在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光南街151巷T字路口發生事故我停在路口準備要過馬路去另一邊路口為雙黃線的中間並且無紅綠燈我過馬路時左右看都沒有來車我起步時就被左方來車大力撞下雙方都有受傷車子也壞了對方說對我賠他我同意賠嘗對方他跟我說他剛退伍我應為要去外地工作所以也同意不叫警察私下解決我知道路權是屬直行車但他騎車路撞到我後他的輪框碎了(我只是100的機車)(對方是MARY的改裝車)所以我自認責任較重,先行答�
無紅綠燈T字路口事故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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