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對於這樣的問題有些困惑...
所以上來問各位大大的意見
因前陣子報名了某機構的徵才考試
考試簡章內說明 報名後不等於可以參加考試
需要經過第一階段的審查 篩選人員 才可以去筆試
但簡章中只簡單規定學歷方面的資格 其餘是他們作人工審查
所以只能在考試前幾天查詢自己是否能去筆試
我符合他們簡章的學歷和相關科系的要求 於是付了報名費報名
後來上網查詢 發現我不符資格 不能參加筆試
也就是說 我連考試的資格都沒有
但 忽然想到報名費是否要發還給我?
簡章中有註明 :參加這個考試的人員,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可用任何
理由退還報名費。"
但於我的情況 是連考試資格都不給我
也要收我報名費?
請問這樣是合法合理的嗎?
我是真的想去考試 不是缺考後 或反悔不考試而要求退費的
請各位法律人於法律角度幫我解惑好嗎~謝謝
如有發言不當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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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上來問各位大大的意見
因前陣子報名了某機構的徵才考試
考試簡章內說明 報名後不等於可以參加考試
需要經過第一階段的審查 篩選人員 才可以去筆試
但簡章中只簡單規定學歷方面的資格 其餘是他們作人工審查
所以只能在考試前幾天查詢自己是否能去筆試
我符合他們簡章的學歷和相關科系的要求 於是付了報名費報名
後來上網查詢 發現我不符資格 不能參加筆試
也就是說 我連考試的資格都沒有
但 忽然想到報名費是否要發還給我?
簡章中有註明 :參加這個考試的人員,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可用任何
理由退還報名費。"
但於我的情況 是連考試資格都不給我
也要收我報名費?
請問這樣是合法合理的嗎?
我是真的想去考試 不是缺考後 或反悔不考試而要求退費的
請各位法律人於法律角度幫我解惑好嗎~謝謝
如有發言不當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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