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傷害罪要賠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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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因為行車糾紛,與人發生衝突,我為了防互自己拿了棒球棍反擊對方
但是被對方告傷害,警察意思要我們私底下和解....
對方左手有點骨折而且要求我賠償5萬元當作和解!!
請問一下,像這樣價錢合理合理嗎?
如果我跑法院的話會比較好嗎?
當時情形是感覺對方要先動手我才拿起球棍反擊....
詢問了解相關法律的大大們給我一個答案
我被告三條傷害毀損強制

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0-10-15
對方提出告訴,案子移送法院了嗎?這一點很重要喔!
看你對這件事情的描述,你防衛過當了。他根本沒有要攻擊你,你卻持棒球棒打傷他,造成骨折的傷害。五萬元如果可以和解最好是給他,否則萬一他錢不要,非要告你這三條罪的話,那就不是五萬元可以解決的事情,你一定會被判刑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除非你拿不出五萬元來,那只好讓法院去裁量了。
你一定有用暴力<球棒>限制他的行動,才會多了一條強制罪。如果已經移送法院了,最好在判決之前趕快跟他和解,這才是最圓滿的收場。
2010-10-1817:58:09補充:
如果你堅持不合解要上法庭,那麼最好的判決是六個月以下徒刑或拘役,可以罰金了事,金額肯定超過五萬元。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10-14
傷害一定會起訴的
普通傷害刑期是六個月以上
以每日折合現金九百元算
光傷害罪就162000
你說划不划算
況且毀損跟強制罪加起來最少刑期要十個月
你說
是不是50000和解很合理
Yedda avatarYedda2010-10-12
其實誰先動手...你因該很清楚....
個人建議如果可以和解..不須跑法院...在能力範圍之內..就和解...
感覺對方要動手...你就拿球棒打他...打到他骨折...檢察官因該聽不下去...
被起訴機會很高...
傷害..損毀..可以理解...強制...你是有限制對方行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