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家隔壁工地很吵, 所以我打1999申訴
得到的回覆是, 超過70分貝算噪音, 實際測是69.2
所以不算噪音.
雖然很讓人生氣, 可是拿他沒輒.
過了幾天, 隔壁工地負責人質問我家人,
說我們有去檢舉他們,
我的家人說沒有,
他就說:"啊...那一定是某戶2樓的..他們也姓張"
我當時在檢舉的時候只有報姓, 沒報名字..
我還有請他們要保密, 不想破壞鄰居之間感情~
環保局的人卻和工地的人透露是誰在檢舉
這樣以後誰還敢檢舉啊?
請問這該怎麼辦呢?? 有法律可管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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