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獨立的臨路透天能否退出管委會?
請教各位前輩~ 家裡房子是小型社區外面的臨路透天店面, 建物和土地權狀的權利範圍都是登記:全部 1分之1 臨路店面戶並沒有公設、沒有進出社區大門、沒有使用社區內道路、沒有公設持分 社區也無設置警衛、地下停車場或垃圾間給我們使用 店面戶是否就可以視為產權獨立,申請退出社區管委會呢? ** 當時建商蓋房子時好像是使用同一建號、裡面包含十多筆地號,我家是其中一個地號。 交屋時,建商說大家先成立一個管委會才能提撥管理基金, 此外,每一戶還先預收了一萬元的管理費 建商當時告訴店面戶,如果不想參加管委會,等成立後再申請退出。 結果管委會成立後,店面戶立即提出退出,卻一直受到社區戶的漠視…. 加上最近開始收管理費了,我們根本沒使用社區裡的公設, 也沒公設持分或公水公電,卻要當分母囧” 覺得很不合理。 像是社區大門已經修好幾次了,店面戶根本沒有使用、出入也不會經過大門… 唯一有點關連的是,當初建商裝設的監視器,其中兩支裝在店面戶的騎樓牆壁上 照著店面戶的進出,若要看畫面得進社區打開弱電箱, 我們根本不會進出使用,也認為這樣招受監控不自在,所以也打算提出拆除監視器。 未來如果社區戶任何提案表決,我們這4、5間店面戶人數單薄根本起不了作用 考量長遠之計,我們想找方法和平退出管委會, 請問各位前輩我們有何種方式可以自救呢?感謝~ –
網友回覆 5
- Tracy
找主管機關來認定你們是否屬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範範疇
- Lucy
如果不是...就根本不是區分所有權人..也不用繳管理費
- Adele
很謝謝您的建議~~~
- Linda
主管機關若不介入認定,就訴諸法律去告管委會請求分離
- Puput
不交錢 不配合 等管委會來告你 也是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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