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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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學弟現在發生的事情

學弟在前日找到一處新住所,當下非常滿意即交付訂金與該租屋處承辦人(房仲)口頭約
定交付訂金
今天聽學弟報怨,他的房東把房子再租給別人了,原因是我們學弟要求略多(冰箱等),
另一方比較方便就讓給他們


在這之中的問題是
1交付訂金後違反契約是能以兩倍賠償對嗎?

2有留下訂金收據 簽名者是房仲

3房仲當時有提到,如果無法有冰箱不能接受就退訂金

學弟明天就要傻傻的去和他那個房仲拿回訂金,我也想幫忙學弟不要被人當冤大頭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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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05-20
1. 是
Irma avatarIrma2016-05-21
3. 有提到...能證明有這回事嗎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5-26
收訂金前,有確認有無冰箱嗎?若有但房東又不附又不出租則
返還雙倍訂金;若無但學弟不想租則房東沒收訂金。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05-29
如果是有就租 沒有就退訂金的話 那就退訂金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06-03
要的東西還沒有就表示很滿意付定金 這哪招?
Olga avatarOlga2016-06-08
小弟想請問賠償雙倍訂金的依據在哪啊
Ula avatarUla2016-06-08
你這訂金是有但書的,只拿回訂金正常。
James avatarJames2016-06-09
民法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