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的一些問題(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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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禮拜五皮包"裡"的錢不見了我又是跟她在一起最久的時間(在汽車旅館裡她也有懷疑過我,我也給她翻了我的包包。昨天早上報警處理,警方說驗指紋要三到五天,我記得禮拜四晚上我有"摸過"她的皮包。這樣會讓我有更洗不清的罪嫌嗎?現在大家都把矛頭指向我,我承受不住的這些壓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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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ah avatarDinah2011-10-07
在汽車旅館相處?那就表示你們是一對很親密的情侶囉?既然感情都發展到可以一起上汽車旅館了,為何她還會懷疑你呢?再說你的包包也給她搜過,卻沒有她失竊的錢;但這並不代表你沒涉嫌,因為她的包包有你的指紋留存,將來你上法院時要怎樣跟檢察官解釋?不過,這也不是很嚴重的問題啦!縱然她的包包留有你的指紋,也沒有其他充足的證據力可證明她的錢是你拿的。法庭講求的是<證據>,皮包上留有你的指紋,那只是整個案件的<佐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