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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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A君因身上沒錢,快要餓死,意圖為了自救,並不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
竊取他人之動產者,這樣有構成竊盜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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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san avatarSusan2020-11-05
誰說為了使用就不是為了自己所有...
那我搶錢為了花掉也就不是為了自己所有嗎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0-11-08
能不能符合緊急避難那是另一個問題 但你解題的邏輯就錯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11-09
緊急自救就是為了自己合法之所有?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11-12
哪裡"合法"了..
Rachel avatarRachel2020-11-14
那你所說的能不能符合緊急避難是?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11-16
刑法24條
Selena avatarSelena2020-11-19
緊急避難是不罰不是合法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11-22
要看從刑法何種理論來檢驗:
Olivia avatarOlivia2020-11-26
一、刑法犯罪二階理論:
Olga avatarOlga2020-11-27
罪與罰是兩回事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11-28
不法、罪責。
Ingrid avatarIngrid2020-12-02
本件具有刑法第24條緊急避難之法定阻卻違法事由,並非
不法(違法行為)。
二、刑法犯罪三階理論:
Kelly avatarKelly2020-12-04
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及有責性。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0-12-07
本件該當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之主觀及客觀構成要件
Kyle avatarKyle2020-12-10
,亦具有特別主觀要件: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的意圖,因此
具有構成要件該當性。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12-14
但因有緊急避難之阻卻違法事由,才不具違法性。
John avatarJohn2020-12-16
Rachel avatarRachel2020-12-20
刑事上無論犯罪二階理論或三階理論,本件皆不成立竊盜
罪。
Freda avatarFreda2020-12-22
但就東西被偷走的人,民事上請求權基礎為何?
我自己還沒有查資料,目前想到的是民法第179條不當得
利。
Eden avatarEden2020-12-24
事實上這種問題也只有紙面上討論可能性,實務上嫌犯幾乎
不可能證明在還有偷東西的力氣下沒有其他手段能果腹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0-12-28
除非是一些很極端的狀況,例如山難後找到一個無人看管的
農場拿農作物果腹之類
Oliver avatarOliver2021-01-02
意圖為法條內之特別構成要件,本件要討論的非構成要
Lauren avatarLauren2021-01-02
件階段,為其後之阻卻構成要件或再後之罪責,建議去
看一下刑法總則犯罪階段論證單元
Damian avatarDamian2021-01-06
其實現在有很多店都有提供無需提供任何證明的「代用餐
Robert avatarRobert2021-01-06
」,甚至有些食物銀行也無須證明就能領取即期食品或食
Hazel avatarHazel2021-01-11
物,只是可能有些人還不曉得有這類資訊罷了。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1-12
構成要件該當,再討論第二層違法性,若無法排除,再討論
第三層責任問題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01-12
緊急避難是阻卻違法事由 在違法性的地方處理啊 你要
說連竊盜都不構成 那是他要對於所有意圖的不法性具有
誤認 這叫阻卻構成要件故意
Liam avatarLiam2021-01-14
不過,這真的考這題,考點應可能在無期待可能性,超法律
阻卻罪責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1-01-19
成立犯罪不是只有構成要件該當就可以了
Zanna avatarZanna2021-01-21
假如A君認為他人的動產即為自己的動產,A君認為法條上
Jacob avatarJacob2021-01-22
的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的法是自己的法,
這樣可以嗎?
Andy avatarAndy2021-01-23
因為法條上都講到”自己”兩個字了。
Joe avatarJoe2021-01-24
你的問題,坊間刑法教科書裡都找得到解答。
Regina avatarRegina2021-01-29
你提的那種假設就是我說的誤認所有意圖的“不法性”
是阻卻構成要件故意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1-01-29
不過這些刑法教科書都找得到 建議你去翻一翻 不要一
直問這種問題==
Harry avatarHarry2021-02-02
不過z大這應該跟超法定沒什麼關係吧 應該是你說的期
待可能性
Robert avatarRobert2021-02-07
無期待可能是指處境特別艱難的行為人,社會難以期待這個
人能夠有合于規範的行為,儘管不能找出明文規定的排除罪
責的事由,但也可以依照欠缺「他行為可能性」的法理,承
認「無期待可能性」屬於一種超法律的阻卻罪責事由
Hedda avatarHedda2021-02-07
犯罪三階理論的話,檢驗違法性時,就直接以具備緊急避
Oscar avatarOscar2021-02-09
難之法定阻卻違法事由,而認定不具違法性,因而不構成
竊盜罪,接下來也不必再討論有責性的問題了。
David avatarDavid2021-02-09
違法性錯誤(禁止錯誤)是在有責性階段討論。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1-02-13
要以緊急避難來處理,也無不可,但也要說明竊取他人動產
的自救行為如何通過比例原則檢驗,是否為最後且唯一手段
?竊取他人動產自救當然不是生命權跟財產權的衡量而已,
如果在深山野嶺無人之處竊取他人動產或許可說是最後且有
效手段,那偷便利商店食物是否為為最後且唯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