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我有一酒駕案件本來是判一天易科罰金3000元.六個月~後來法院又寄來一張改判的~本來金額總共540000元.後改判金額為182000元可是當我去繳(182000元的分期)錢時~那書記官(是不同書記官)跟我說..他們誤判應該要繳540000元才對.我聽到相當錯愕並向他解釋法院有再改判.182000元但他卻跟我說他們那邊找不到相關的資料.要我回家再另等法院通知~!這樣我的案子是否就變成1罪2罰了?請大家給我詳細的解答..我覺得很冤望!
算1罪2罰嗎?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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