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法規及刑責 - 法律
By Hedy
at 2011-02-15T00:00
at 2011-02-1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大家幫幫我的忙…前幾天因為男友去送喜帖..跟朋友小聚…喝了酒結果回家的路上..酒駕肇事…二車相撞也造成人員受傷…酒測值0.59目前雙方還在醫院療傷… 請告訴我~相關的法規及刑責好嗎?現在我們好急…後天就要訂婚了..結果發生這樣的事情..也是所謂的樂極生悲~還危害到他人我知道酒駕就是不對~但是有什麼方法可以將罰責降到最低… 拜託懂相關法律的大大告訴我好嗎??
已更新項目:
謝謝二位的回答!
我會聽取意見~
帶著寶寶和我男友去以死謝罪~
謝謝
2 個已更新項目:
TO 阿達...
謝謝您!
或許如何判決..
不是我們能夠干涉的..
畢竟就是做錯事!
但會照你的話去做!
帶著悔意以及不在犯的心去解決...
謝謝..
3 個已更新項目:
to胖爸爸:
您好!謝謝您這麼仔細的幫我回答,
我把詳細的經過mail給您
是否可以請您撥控幫我看看!
謝謝
4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四位大大的幫忙以及對我的安慰..
昨晚老公的父母也請教了比較了解的朋友..
討論後續相關的問題!
現在的心情也平復了一點...
接下來就是勇於面對自己的過錯!
也告訴了身邊所有人~
千萬不要重覆走上這條路...
但還是要感謝你們第一時間回答無助的我!
謝謝..
已更新項目:
謝謝二位的回答!
我會聽取意見~
帶著寶寶和我男友去以死謝罪~
謝謝
2 個已更新項目:
TO 阿達...
謝謝您!
或許如何判決..
不是我們能夠干涉的..
畢竟就是做錯事!
但會照你的話去做!
帶著悔意以及不在犯的心去解決...
謝謝..
3 個已更新項目:
to胖爸爸:
您好!謝謝您這麼仔細的幫我回答,
我把詳細的經過mail給您
是否可以請您撥控幫我看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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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四位大大的幫忙以及對我的安慰..
昨晚老公的父母也請教了比較了解的朋友..
討論後續相關的問題!
現在的心情也平復了一點...
接下來就是勇於面對自己的過錯!
也告訴了身邊所有人~
千萬不要重覆走上這條路...
但還是要感謝你們第一時間回答無助的我!
謝謝..
All Comments
By Freda
at 2011-02-19T20:16
at 2011-02-19T20:16
回覆之前
筆者還是要不厭其煩的再次強調
以後千萬不要再酒後駕車了!!
酒後駕車很容易造成兩方家庭無盡的痛苦
本案沒有人因此導致死亡已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文中並未提及詳細事故發生經過情形 雙方行車方向
也未提及雙方傷勢情形
故筆者實無法單就我方酒駕就認定我方需負全部肇事責任
法院實務也無法認同此一觀念!!
故還是需請大大 務必詳述事故發生經過情形
以利後續分析建議!!
2.依目前所提供之資訊
目前僅知我方酒精濃度為 0.59
我方已觸犯刑法 185 - 3 條 之公共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若我方先前並無前科
依一般法院實務見解 多以罰金方式作結
我方應無入獄服刑之疑慮
大大可以放心!!
3.若雙方有順利達成和解事宜
將有助於刑事量刑之輕重!!
另我方須向法院承認過錯 並切結決不再犯
如有違犯願受最嚴厲之懲處
相信檢院可以認同我方之犯後態度的!!
4.本案若我方並非完全肇事責任!!
依法我方將有機會可以申請強制險相關給付
對我方家中經濟應有一定之幫助!!
5.加油了!!
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若有其他問題
歡迎點我的名字 來信討論之!!
6.再次強調
務必跟先生提及 為了發問大大和孩子著想
千萬不要再次酒駕了!!
By Queena
at 2011-02-18T11:34
at 2011-02-18T11:34
刑法上為醉態駕駛罪也就是酒駕的意思
再來 過失傷害罪
以上 成立
刑法 185-3醉態駕駛罪
服用毒品 麻醉藥品 酒類或其他相類之務 致使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依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併科十五萬元罰金
刑法284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各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最終也要看檢察官如何起訴 最少185-3會成立
若是初犯 加上 有悔意 有機會判緩刑
以上
By Oliver
at 2011-02-16T11:27
at 2011-02-16T11:27
2011-02-15 09:34:19 補充:
樓上的大大,怎麼如此教呢?如果是你的家人呢?
2011-02-15 09:36:13 補充:
不要想太多,該你負責便負責,下次不要再犯.
By Tom
at 2011-02-16T10:46
at 2011-02-16T10:46
酒駕是很要不得的!
不可能會有甚麼方法降低刑責!
如果對方堅持要提告的話或許只能在庭上見面!
也可能構成傷害罪吧~
2011-02-15 09:41:42 補充:
下面那個怎麼這樣回答!
頭腦壞掉?
小學生嗎?
2011-02-15 09:45:27 補充:
別太過於傷心吧,以後多注意一點開車就好!
或者叫計程車送回家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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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2-15T00:00
at 2011-02-15T00:00
您好!為什麼這則新聞是犯侵佔而不是竊盜呢?可以請您告知嗎?謝
By Odelette
at 2011-02-15T00:00
at 2011-02-15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