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對方的回扣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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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大家好

這是最近碰到的一個案子,以下是案例事實:

A公司(賣方)與C公司(買方),雙方合作已有一段時間

但A其實都必須透過另一家B公司才能與C簽約

不過這件事情C不知道

也就是說A分別與B和C都簽了契約

AB之間的算是佣金契約

AC間的是買賣契約

導致了C買到的東西比一般市價還要來的高(因為將佣金轉到C上)

後來C發現了 要告A

A為了繼續與C的合作關係 打算否定AB間的佣金(回扣)契約 讓C可以付合理的價格

A有無辦法??



我的想法是:

1.AB間的佣金契約違反誠信原則 公序良俗(民法148)

2.AB間的佣金契約有詐欺情事(民法92)

跟老闆討論後 老闆說這好樣有法院的判決或判例可以參考

但剛我查了一下法源和司法院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都找不到

不知道有無版友可以提供相關的資料?或是知道要去哪邊找會比較方便?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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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1-09-03
請貴老板賞律師口飯吃吧 = =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9-04
"老闆"..是指教授啦..這是課堂的討論
Liam avatarLiam2011-09-05
因為我找不到資料 有點苦惱 不好意思...
Olga avatarOlga2011-09-10
頗好奇什麼課會討論到這個 XD
Edith avatarEdith2011-09-13
「如何規避契約責任」~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9-14
另外你說的148、92都行不通。這如果是真實案例的話,被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09-17
隱藏掉的資訊應該有可以用的東西,但請找律師。至於原PO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9-19
上課為何為遇到實際的案子,也不像是法律課堂的討論,這
又另外一個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