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代購退款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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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想請問以下幾個問題

1.網路代購的商家先收取款項
結果後來發現其實並未向廠商下單商品
而且欺瞞消費者說尚未收到出貨通知
並且還先收取國際運費
想問欺瞞消費者是否能構成詐欺?

2.代購商家的補款運費消息皆為放在FB專頁
並未進行個別通知的告知義務
僅說妳向我購買商品就應該自行注意我的消息
且說明若發文一個禮拜沒有收到補款
就不會退回當初繳納代購商品的款項
也就不會寄商品給你也不會退錢
想問是否構成不當得利?債務不履行?或是其他相關法條?

3.因可歸責於賣家的事由而退款,退款說明上寫著跨行手續費會直接扣除
例如說我付了2000但跨行手續費要30
他僅會退還1970
是否有違反任何法律?

4.我在廣播上有聽過
若網購退款超過一個月,是可以向賣家要求利息的,但我找不到相關條文,還是其實要看雙方當事人有無規定呢?

再次謝謝各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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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2-12
1.模糊地帶 2.若這契約是你認可的,那請配合遵守
Megan avatarMegan2017-02-14
至於不當得利? 那把先繳的款項視為訂金
3.沒有 4.年息 5% ,但請先繳法院裁判費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02-15
發存證,起訴就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