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因為朋友有再經營情色網站架設再香港但朋友卻是實在的台灣人因為一次的誘惑加入網站卻發現裡面也蠻多人加入朋友也經由信箱.網站發布情色消息與女生單方面個人資料.讓想跟對方性交易經由透過他的方式交易問題1:我雖然加入網站但沒有性交易這樣也觸犯刑法嗎˙˙???問題2:朋友那樣算不算構成網路妨礙風化與非法性交易???問題3:請問我若要舉報是要找那單位舉報???舉報獎金多少???問題4:女生留的資料都滿18歲了!!!所以朋友有說過就算被抓也��
網路妨礙風化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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