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警察的使用方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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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作者: rukia114 ((>( ̄▅ ̄)<)) 站內: ask
標題: [請問] 網路警察的使用方法
時間: Sun May 3 03:05:24 2009

抱歉標題不知道該怎麼用才好...

想請問,"我朋友"在她的BLOG寫了一篇關於原PO我自己的文章(有打我的小名)

有人在"我朋友"的該篇文章留言,我看到,並覺得該言論很不舒服。
 ̄ ̄
由於那個人留的暱稱大家都知道是誰
 ̄ ̄ ̄
加上他的留言雖然沒有指名是我,可是認識的看到的都知道他在說我
(對方有暗示一些關於我自身條件的關鍵字,ex:幾月幾日生日的人)



請問這樣可以報案嗎?

被對方三番兩次的在身邊間接暗諷,實在是忍到極限了

又不知道有什麼正當的處理方法很傷腦筋

希望可以給我一點方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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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09-05-05
.......................
Zanna avatarZanna2009-05-09
嘴巴在他身上..
Regina avatarRegina2009-05-11
看你是要告他侮辱還是誹謗
Andy avatarAndy2009-05-14
你想報就去報 警察理不理你查不查是另外一回事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9-05-18
誹謗:無中生有;侮辱:把"事實"攤開來講讓你感到不舒服
Lily avatarLily2009-05-20
吃案機率=100%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09-05-22
法定 網路服務提供者的電子紀錄(ex:IP)須保留三個月
Tracy avatarTracy2009-05-24
IP有跟我朋友取得,也請我朋友不要刪掉或隱藏該篇留言
這樣做有用嗎?
Annie avatarAnnie2009-05-27
沒指名的話有點難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9-05-28
A6也上拉 可是我快睡了XD
William avatarWilliam2009-05-31
不一定要有指名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9-06-05
這樣很明顯了
Puput avatarPuput2009-06-07
不指名也可以 很清楚了說真的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9-06-10
我一直都在 只不過是在p2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09-06-10
你去law版問問看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09-06-11
A6 謝謝!! 我轉去法律版問看看,只是剛剛找相關的證據
Ula avatarUla2009-06-14
發現現在能找回的不多,不知道可不可以當做證明...
謝謝你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