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不是事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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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 公司欠薪並且沒有達到合約上應盡的事物
但老闆似乎不是董事長
而是下面其中一個監察人

那這樣我是要寫董事長的名字
還是監察人的名字才能告的成?

雖然知道老闆是誰
但是也知道自己沒有太大的證據能證明他負責公司事務
但又擔心告不對人沒有太多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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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KER4936: 從前從前 有一個牛脾氣的妖怪 他生來就有牛脾氣 於是很 06/04 17:35
→ JOKER4936: 羨慕沒有牛脾氣的人 於是他就去牛別人 他一直牛 一直牛 06/04 17:36
→ JOKER4936: 他牛出了很多牛脾氣 但是這都不是他自己的牛脾氣 06/04 17:37
→ JOKER4936: 於是他就牛到每個人都有牛脾氣 於是大家都有牛脾氣了 06/0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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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6-08
是公司違約不是董事長違約,以公司為被告,公司登記的
代表人為法定代理人就可以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06-12
應該找法人代表?
Liam avatarLiam2015-06-14
要提告負責人,因為公司聘用監察人,公司若有登記營業許可
證,就以負責人為主。法定代理人是掛牌而已。因為我去年提告
資產管理公司,就是都告不成功,我直接提告負責人就勝訴
James avatarJames2015-06-17
因為負責人有行為能力,而是負責人因故(例生病)或喪失行
為,才會由法定代理人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