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妨害性自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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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是一個計程車司機前些日子他被一個酒店小姐告性侵但他真的沒做情形是這樣的一天凌晨有一名女子招手我朋友便停車問他說要去哪那女子說某個路名但那條路的路名很長我朋友再一次的問她小姐這條路有好幾段妳不說我不知道妳要去哪那女子卻罵我朋友哭爸<台語>就對面拉魚是我朋友回嗆她幹妳做妓女不要這麼賤於是納名女子就洩斯底裡在車上大哭直說這是哪裡妳是誰我朋友便把車停下叫她立刻下車但它不下車她就打給她的經濟人告知�

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11-03-24
您好一、本案之分析其實檢察官與法官並非無知之輩如果只單憑被害人一面之詞事實上是很難成罪必須要有驗傷單、精液或其他你留在他身上的DNA因為照他所說應該是沒機會洗澡既然如此假設確有性侵害行為必定有證據可循如只單憑一面之詞甚難成罪二、建議方式這裡提供你幾個防禦方法參考(一)雖是凌晨,但如在市中心為性侵害行為顯與常理不符。(二)其次,車資僅有八十五元,代表在車上時間並不長,要完成被害人所述之犯行不太可能。(三
Susan avatarSusan2011-03-25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Hardy avatarHardy2011-03-25
意見者:恍神中在車廂內說那句話不構成公然侮辱罪前面回答的蘇律師,以前我吐潮過他,不過這次他說的很對另外提醒發問者,告訴你朋友,他若是清白真的沒做,可以依法提出誣告告訴對方向警方報案了就等於提出告訴,構成誣告罪了喔
Freda avatarFreda2011-03-27
給陽光小子刑事告訴並沒有原告的概念,只有告訴人,負舉證責任的也不是告訴人,是公訴人也就是檢察官!強制性交看起來證據看起來很薄弱,!幹妳做妓女不要這麼賤<---你朋友太閒喔....這很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要看是在哪種狀況下,有沒有到公然)2011-03-2809:29:14補充:看清楚...我的說法!這"很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要看是在哪種狀況下,有沒有到公然)就算是在車內,如果是在停車在鬧街且窗戶開啟,外面路人皆可聽聞的情況呢?所以我說"有可能",在
Jacky avatarJacky2011-03-25
原告負舉證之責~~~被告不自證己罪所以,如果男方有去做"親女生胸部及摳女生下體"的行為時只要去進行相關檢驗就可以知道真相2011-03-2409:45:48補充:給恍神中大大~~是呀~~~在下應該沒有說告訴人是指此題的女方吧~~~如果題意無誤的話,提告是檢方的權利(非告訴乃論)~~~但是如果沒有相關檢驗證據,只靠女方(受害人)的單方之詞~~~檢方可能也難以舉證來讓法官論罪吧~~...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3-23
沒有就沒有,千萬不要為怕事而亂說
Enid avatarEnid2011-03-25
一樣堅持說沒做..如果真的沒做.不用怕....誰來威脅都是一樣....這就是經驗..如過下次再碰到類是這種事情...直接開到警察局..就不會有這種鳥事情發生...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03-26
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空口說白話!!!只要沒有做!對方一定拿沒有皮條可以對你朋友怎樣!...所以擔心什麼東西?這不是什麼大企業家會有什麼吃案還是什麼...只要沒有做,就算對方真的要誣賴給你們!你們可以反駁呀!警察也不是呆子...有腦袋,會想!有眼睛會看!!!總歸一句!沒有做,就不怕...況且對方拿什麼去舉證你朋友對她怎樣?沒有證據到最後就是誣告,至於有證據...納你朋友就有事了!祝:平安......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3-26
你好:如果你朋友確實是清白的,當然要堅持到底,所以不管警察如何威脅利誘都要堅持清白,有必要時也可以委任律師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