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個月11月中在奇集集看到一間公司在徵外務人員他寫說一天薪水一千+3%(3%就是假如你今天幫公司領10萬就可以多300收入)你今天就是賺1300我想說要多增加家中經濟收入於是就加了即時通他跟我說叫我先傳真身份證影印本過去應徵之後又叫我寄我的存摺跟金融卡我問他說可是這樣你會拿去做壞是吧他說我會先寄給妳妳再寄你的給我之後我會再寄一隻手機跟一張卡片給你我壓根沒想那麼多他寄給我一張金融卡後來我就乖乖的把存摺跟金融卡寄給他了我為了增加收入什麼都沒想隔了2天到第三天我一直沒收到手機我就去銀行辦掛失這時候我才領悟到被騙了上禮拜接到警察局公文說我被告詐欺請我到案說明我也去筆錄了但金融卡我丟了因為我沒想到會被告詐欺現在怎麼辦?只能等開庭了我有一個7個月的小孩要養家裡還有爸爸工作不穩定沒錢請律師像這樣會�
被告詐欺案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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