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交有上認識一個男生,覺得他人不錯,認識兩週他約我出去吃飯和看電影,是由他請客,結果事後好幾天他都沒上MSN到第四天才上MSN我跟他打招呼說最近是再忙嗎?怎麼這麼久沒上線呢,他劈頭一句就說"上次吃飯花我那麼多,下次換你請我"我就跟他說,我沒有要你請我阿,你那天可以說各付各的!然後我就很不爽,就說"我也不缺錢,不然我匯給你",他就馬上把它郵局帳戶秀在MSN上面,並寫說算你一千後來他想想又說不夠要一千二,我就說好阿明天匯過去(因為真的太氣了)事後隔天我跟我朋友講這件事,我朋友說那他幹嘛沒錢裝闊?叫我不要匯款,朋友說請客事心甘情願的,還有事後諸葛的嗎?結果我沒匯錢,他就打簡訊罵我"***也不拿鏡子照照自己是甚麼貨色,出去會被車撞死!"我跟他說謝謝!這幾句話我就可以告他了!他說�
要告我詐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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