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警示帳戶流程20點 -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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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有一個帳戶因為詐欺罪判決判緩刑3年~請問這樣我可以去申請解除嗎??緩刑三年判玩就算執行完畢了?還是要等三年我才可以去開通帳戶??我已經跟對方和解!開簡易庭而已!判決書是說緩刑三年那我想請問我的申請解除警示帳戶流程是怎麼用?還有我的判決書已經不見了..該怎麼聲請?執行完畢證明那個我也沒有因為我不知道我到底要執行什麼ˊ??@@緩刑因該就沒有執行吧??她沒有要罰錢也沒有要我做勞動..誰能幫幫我的問題?我因該怎麼一步一步做!因為我住基隆可是申報我警示帳戶的派出所在西螺超遠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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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02-03
緩刑不用等三年期限到~才去辦解除~單純的判緩刑不需要執行證明書只要帶判決書跟身份證就可以去警分局偵查隊(派出所不行辦~警分局才有偵查隊)辦解除警示判決書不見~要回判決的地方法院服務台補辦回原通報警局是速度快一點~去你家附近警分局辦~是因為他幫你發公文回原通報警局~所以花時間在公文往返~會慢一點一.帶個人證件與判決書到你當地縣市的警分局的偵查隊去辦解除警示帳戶二.解除警示辦好之後會收到掛號寄來的公文副本1.請帶解除警示帳戶公文副本去你名下其他的帳戶每一間銀行都親自去辦解除~才能解除其他的管制帳戶2.並請銀行(解除公文副本上寫的那間銀行)幫你上傳解除警示帳戶公文副本到聯徵中心去通報解除打電話給承辦的警員詢問問他發公文到(被警示的那間銀行帳戶)銀行總行了沒~如果發了~再打電話給(被警示的那間銀行�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02-06
緩刑期滿,及判決確定,警示事由已經消滅了,可以向原裁判法院申請謄本向原警示派出所詢問及申請發函給金融機構解除警示,有其他疑問,可以再來信詢問~